早上醒来那一哈儿,我感觉自家脑壳像是被塞进了棉花里头,昏沉沉哩。眼睛还没睁开,手就先摸到了脸上——这鼻子咋个比我的高?皮肤摸起也没得我以前的糙。等到我眯起眼睛看到天花板,心都凉了半截:这根本不是我那个出租屋会有的霉斑图案。
“我(此处为方言表达,意为糟糕)!”我吼了一声,声音把我自家都吓了一跳——是个女娃娃的声音,清清脆脆的,但里头那股慌里慌张的劲儿,藏都藏不住-3。

我爬起来冲到厕所,镜子头那个人让我差点站不稳。长头发,大眼睛,长得倒是乖,但这根本不是我啊!我是个男的,昨天还在跟兄弟伙吃火锅,吹牛说下半年要换个工作,今天就变成了个女娃儿?
脑壳里头突然钻出个词:“宿主”。

我以前在网上瞎逛的时候瞄到过,好像是说啥子外星人还是啥子东西,占了别人的身体-1。我当初还觉得这种设定太扯了,哪晓得今天自家就撞上了。我这个“宿主”,当得是云里雾里,连自家是哪个都搞求不清楚了-6。
我瘫在沙发上,花了整整一个上午来理这个事。我这个“宿主”,当得憋屈得很——原主的记忆像破网打的鱼,漏得差不多,只抓到几个碎片:她叫林晚,25岁,好像是个画画的。手机密码试了她的生日,进去了。相册头有张合影,她靠在一个男的身上,笑得眼睛都弯了。那个男的……我多看了两眼,心头莫名有点酸溜溜哩。
下午,门铃响了。我从猫眼看出去,就是照片上那个男的。我手心里头全是汗,不晓得该不该开门。
“晚晚,开门嘛,我晓得你在里头。”他的声音有点急,“你电话也不接,微信也不回,要急死我哦?”
我深吸一口气,把门打开一条缝。他挤进来,一把抓住我的手:“你咋个了?脸色这么白?”
他的手很暖和,握得有点紧。我像被烫到一样想缩回来,但他没放。奇怪的是,我居然……不讨厌?脑壳里好像有些东西在翻,有些不属于我的情绪在往外冒。这个“宿主”的身体,像是有它自家的记性-9。
“我……我没事,”我学着林晚的样子说话,但声音还是有点抖,“可能就是没睡好。”
他叫陈序。坐下来之后,他一直看着我,看得我心里头发毛。他讲他们上个星期还一起去看了画展,讲她答应要给他画幅肖像,讲到一半,他突然停下来了。
“晚晚,”他轻声问,“你咋个好像……在怕我?”
不是怕你,我想说,是怕我自家。我怕这个莫名其妙的情况,怕这个‘宿主’的身份,更怕的是——我发觉自家好像有点盼到你来了。
这话当然说不出口。我只能摇头,说你想多了。但那天之后,陈序来得更勤了。他带我去吃我以前最爱吃的麻辣烫(结果这身体吃不了太辣,把他笑惨了),跟我讲林晚以前在学校里的糗事(我听得又心酸又好笑),慢慢地,我拼凑出更多林晚的样子:她有点马虎,但心肠特别好;她画画的时候最认真,谁喊她都听不到。
我越来越困惑。我这个“宿主”,到底算哪个?我用着林晚的身体,感受着林晚的生活,甚至……开始贪恋林晚的爱情。但每当我照镜子,那种割裂感就会把我打回原形——镜子里头那个人,笑得再开心,也不是我啊。
有一天下午,我在林晚的画室里乱翻,找到一个带锁的日记本。密码试了陈序的生日,开了。本子上记的都是些琐事,但最后一页,字写得深深的,好像用了很大的力气:
“最近总觉得自己像个‘宿主’,身体里好像住了两个人。一个爱他爱得要命,另一个却冷眼旁观。我是不是病了?”
我盯着那行字,背脊一阵发凉。难道林晚早就感觉到了什么?还是说……这具身体作为“宿主”的体验,比我以为的还要复杂?它不仅仅是一个被占用的容器,那种两个意识(哪怕一个已经消散)留下的印迹之间的撕扯,才是真正的折磨-10。
真正的爆发是在一个月后。陈序把我圈在沙发里,下巴抵着我的头顶,说:“晚晚,我们结婚吧。”
我的眼泪一下子冲了出来,完全控制不住。但这不是高兴的眼泪,是绝望的。
“陈序,”我哭得话都说不抻抖(这里是方言,意为说不清楚),“我……我不能嫁给你。”
“为啥子?”他慌了,手忙脚乱地给我擦眼泪,“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?还是我哪里做得不好?”
“都不是!”我吼出来,积压了这么久的秘密像火山一样喷了,“是因为我根本就不是林晚!你的林晚可能已经不在了!现在在这个身体里头的是个陌生人,是个不晓得从哪里来的孤魂野鬼!你懂不懂啊!”
我把一切都倒了出来,从那个莫名其妙的早上,到我的恐惧和困惑,再到我对他的感情是怎么一点点变味的。我说的时候不敢看他,怕看到他脸上出现厌恶或者害怕的表情。
我说完了,屋里头死一样安静。过了好久,我听到他吸鼻子的声音。
“我晓得。”他说。
我猛地抬起头。
陈序的眼睛也红红的,但看着我的眼神很平静,甚至……有点温柔?“我早就感觉到了,”他苦笑着,“晚晚以前不吃葱,你现在吃了。她怕狗,但你上次看到小区里的金毛,眼睛都在发光。她画画用色很大胆,但你上次随手涂的那张,风格完全不一样。”
他拉住我冰凉的手:“但我还是天天往这儿跑。因为我发现,我会担心‘现在这个你’会不会按时吃饭,会想看到‘现在这个你’笑,会心疼‘现在这个你’偷偷哭的样子。我也乱得很,我不晓得我的林晚去哪儿了,但我晓得……我好像,把对你(现在这个你)的感情,搞混了。”
他这番话,把我心里最后那道防线也冲垮了。我们两个,一个顶着“宿主”的身份惶惶不可终日,一个爱着“宿主”却充满负罪感,就这么抱着哭成了一团。
那之后,我们陷入了一种更奇怪的关系。不是情侣,但比朋友亲密得多。我们一起小心翼翼地摸索着,去区分哪些感情是留给“林晚”的,哪些是给我们“现在”的。这个过程痛苦又甜蜜,像在走钢丝。
直到另一个周末,我们去郊外爬山。爬到一半下起大雨,我们躲进一个荒废的亭子。看着外头的雨帘,陈序忽然说:“我给你讲个故事嘛。”
“我以前看过一个小说,里头的外星人,占了人类女娃儿的身体,结果却通过这个女娃儿的眼睛和记忆,爱上了她的男朋友-1。我当时觉得这个作者脑洞太大。但现在我有点懂了……也许重要的不是‘容器’本身,而是透过这个容器所看到、所感受到的那个‘灵魂’,以及你们共同经历的一切。”
他转过头看我,雨水顺着他头发往下滴:“所以,不管你是哪个,不管你叫啥子名字。是这个‘你’,在陪我吃不加葱的火锅,是这个‘你’,在听我讲无聊的办公室八卦,也是这个‘你’,现在坐在我旁边。对于我来说,这个‘你’,就是真实的。”
雨停了,太阳光从云缝里头射下来。我没说话,只是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。心里头那个关于“宿主”的疙瘩,好像突然被那束光照得松动了一些。
是啊,也许“宿主”这个身份,从一开始就问错了问题。它总在纠结“我是谁”,但或许真正重要的是“我经历了什么”以及“我成为了谁”-5。这具身体是林晚的,但这场大雨中的陪伴,这份混乱中的理解,这份明知奇怪却依然向彼此靠近的勇气,是属于“我”和“他”的。
回家的路上,我们的手自然而然牵在了一起。这一次,我没有再去想这是林晚的手,还是我的手。
我就是我。是这个,在别人身体里,笨拙又勇敢地,爱上了你的我。